-
我其实常常说谎,大多数时候,都是为了好玩,胡说八道,逗人逗己一笑。少数时候,便是那些所谓的不得已的“善意的谎言”。
虽然自己会做这种事,但生平又最恨别人对自己说谎。只要发现有人对我说谎,除开不能当真的玩笑话,只要是认真的谎言,恶意的不用说了,善意的我也痛恨。
这很矛盾,又很讽刺。我似乎是一个多疑的人,对谎言太敏感,再加上自己又深谙此道,不发现反而很难。一般有人会对我说谎,不可能是有什么好事发生打算竭力隐瞒一辈子,可能是知道了我所不知道的真相,又怕我知道后受伤害。而每当我发现的时候,虽然也理解说谎者的善意,但真相和证据这一类事情的杀伤力,通常无法被这片善意抵消。
所以有时候偏激起来,便认为无一谎言是善意。就算是一个人,可以暂时成功地将一件实事对另一个人隐瞒得天衣无缝,也难保就不会有水落石出纸包不住火的那一天;即便能隐瞒一辈子,被骗的人永不知情,浑噩度过一生,那么这个说谎的人,苦苦煎熬一生,隐瞒这件事实也许对他本身伤害更大。
所以说来说去,虽然我很难相信我接下来要说的话,但我不得不表示小学时思想品德课教我的“说谎是不对的”这句话是对的。
人有得知真相的权利,更何况当你自己还是当事者。你有什么资格不去正视赤裸裸的真相,不去面对血淋淋的人生?所以当你发现有的人身陷囹圄而不自知,你又得知内情的时候,拜托,你有义务口诛笔伐,惊醒梦中人,我们国家不就是一只不醒的睡狮?反过来,你如果自认为“善意”地欺骗他,让他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他迟早有一天会被幻想溺爱得软弱无能,会被现实冲击得伤痕累累。
有的人,喜欢听信谎言,更有的人,根本自欺欺人,活在自己的世界。谎言也许是“善意”的,但在这个现实的世界,行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犯罪。
我拜托大家,无论出于什么心态,请不要再对我说谎。
我何必说谎?
-
前两天忽然发梦见到你,还是一副唯我独尊酷毙了的神情,你冷冷地说说:“dude,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从那个形影不离,天天见的岁月,到现在几乎音信全无,好久不见的日子,过了多久了?很久了?但我还是常常想起你,在想起你的时候,脑子里会浮现你的音容笑貌,或者说,嬉笑怒骂。过去很久了么?但我从未对你感到陌生。
坦白讲我没以为会跟你成为老友,那时候第一眼看到你,只觉得这个人怎么那么复杂,融合了强壮、黝黑、愣头愣脑、难沟通、以及倒霉这些特质。但那只是第一印象,虽然这其中有一些在日后让我发现,其实是真的……我记得第一次看到你的那一天是2005年的9月5号,这个日子很好记,因为那也是我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大学报到的日子。那一天你与众不同地,一个人像搬运工一样携带着一整部台式电脑——你没有看错,的确是台式机,从千里之外的广东省大驾北上,我只能说,唔,是一个另类的人……
日后的某一天,当我俩满腔热血地从朝阳公园一人卖了一辆赃物二手自行车,你得意洋洋我气喘吁吁地骑回学校时,我说:“阿德,我骑不动了,我这辆没你的好骑。”
你说:“放P,老子不信。”
我只好说:“不信我们换着骑,你就知道了。”
一换,果然证明我所言非虚。在那一刻我想清楚了两件事:第一,我最初看到的阿德身上的倒霉特质,正在不可避免地向我蔓延;第二,他真的很粗鲁。
再后来,随着我们的赃物自行车再次变成赃物,我们从有车一族被打回原形。从此走上了只能并肩走路,无法骑车耍酷,干嘛都要拼命省钱以免饿肚的辛酸道路。
插播一句:虽然是工科生,但我表示对押韵神马的毫无鸭梨。
那时候,发生了一件很严重的事,这件事,对我幼小纯洁的心灵造成的强大影响,直到现在还在继续,继续,续,玉,亿……就是这件事,彻底改变了我跟阿德之间的关系!
那阵子,为了弥补自行车凭空消失的损失,一切娱乐活动被局限在宿舍内。时维九月,序属三秋,QQGAME搭乘着新中国第一批宅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美好春风,在我俩中蔓延开来。
有一天,当我独自在宿舍打游戏时,那件事,就这么发生了。。。
当时,我没关门,宿舍里除了我打游戏的声音以外,没有别的动静。游戏中,我遇到了一个强大的对手,一直秒杀我,我杀红了眼,全神贯注,压根没有注意到阿德已经悄然回到了宿舍,走到了我的背后!
当时,随着我又输了一局后一连串珠落玉盘的脏话,背后的阿德突然把手放到我的肩膀上,我一惊,冷汗连连,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这光天化日的,难道你想?!
果然,被我猜中了,阿德又故技重施,那就是像老虎拎小鸡似的把我从椅子上抓起来再扔到一边,自己果断坐下,并且意气风发地甩甩头,同时撂下一句义正言辞的对白:“敢欺负我柯文!”然后开始了游戏。
他比我玩的好,在帮我报仇之后,方得意地离开,并且留给我一个“怎么样?!”的风骚眼神。这件事也让我认识到两点:第一,我现在还打不过他,关于屡屡被他鸠占鹊巢不让我玩游戏这件事就先忍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呐!第二,“敢欺负我柯文……”,好吧,我承认这句也许只是无心的话,有顺利击中到我。在那些没有亲人在旁,又没有故交相伴的岁月,我只有阿德。阿德是我的室友,是我的同班同学,更重要的是,he is my best and only buddy~
阿德阿德阿德,我想最初的那两年,你也只有我。你问我,哎,北京的冬天会不会冷死人。我心想,我也是处男,这些问题我怎么知道?但我的个性是宁愿瞎掰都不会说“我不知道”这四个字,于是我说,你放心,包在我身上,走,去买棉袄!
于是就一股脑来到了西单,天真无邪地买了一堆用不着的御寒衣物,想说要下雪了就把自己包成洋葱。我们在商场里指着每一双鞋,每一条围巾和每一件羽绒服,深有体会地评头品足:唔,这个太薄了,不行啦!这件还不错,但应该可以再厚点!这件够了,不错!
事实证明,北京的冬天大大超越了我俩的预期值。怕冷的是北方人,对我俩来说,冬天根本一件羽绒服,一件T恤,就够了。
好笑的是,虽然都知道我喜欢没事装懂,呼拢人,但阿德总是问我这问我那。他有一天说:“我要约会女孩子,送个什么见面礼好?”
我马上感到,肩负着革命同志的信任,我的担子比山沉!于是马上二话不说拉去街上买了个奇丑无比的毛绒玩具,是只红猪,还不是宫崎骏的那个红猪,也就是一只……红色的猪……当时阿德还带着难以置信的神情讪讪地说:“女孩子……会喜欢这个吗。。。”
不管了,虽然我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也真是够没品位,但那时虽然不懂,但是是真心在给他出主意。阿德,我的一片好意你已经心领了,对不?
阿德头大,嗓门大,肤色黝黑,身形挺拔又不拘小节,干什么都要做出一副惊天地泣鬼神大丈夫顶天立地的架势,让人避之不及!而我,虽然英俊潇洒器宇不凡,但跟他比除了在身高上还能不输阵以外,其他的都是他一夫当关。我俩走在一起,走在大名鼎鼎的基友之家——广院,不被误会是在当众搞基,真的很难。
那,被误会是搞基这种事呢,大家都不想的。我都想大家都有女朋友成双成对啊!但广院美女虽然多,要追到一个也是不容易的。其实做人最要紧的就是开心,面对流言蜚语,正所谓清者自清,没什么大不了的。好了,我肚子饿了,吃碗面先~
直到有一天阿德翘了体育课,老师在点名的时候当众说:“柯文,你的小男朋友怎么没有来?”我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不过这也没什么,如果搞基能遇到阿德这种对象,也蛮不错的。虽然不那么温文尔雅,起码孔武有力,做事有担当,也肯为别人着想。所以我偶尔想不通,这么好的一个男银,居然也光棍了一整个青春懵懂,45°仰望天空的岁月。
然而忽然有一天,我曾默默想过追不着女仔就算了,被误会搞基就算了——我俩似乎也乐在其中,起码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就在考研这件事的重压下,我没曾想过这件事对阿德来说有这么重要,他生病了。
那时候跟他一起去看电影,记不清是哪一部了,影片里杀手问药店老板:“世上最毒的,就是这种辽东鹤顶红么?”老板说:“NO,最毒的是人心。”在后来阿德生病以后,我发现最脆弱的其实不是孩童随意吹出的七彩泡沫,也不是才露出新绿色的荷叶尖尖,而是人心。
阿德这么一个壮如牛沉若山的青年小伙儿,心脏竟然出了毛病。每天宿舍桌上的药,触目惊心的吃法,我总是略带随意兀自镇静地开他玩笑说:“老兄,你吃的药比我吃的饭还多。”阿德也只好自嘲地笑笑,回我一句“是啊你怎么不说我小臂比你大腿还粗!”
只是以前,他不会在语气中流露出任何哪怕一丝丝的虚弱,一丝丝的犹疑,一丝丝的惊惶。他会霸气冲天不可违抗地,带着军临城下一统江湖的气场。现在的他,更像落了平原的猛虎,失了寒潭的蛟龙,遭了重围的霸王,只是那体格还在,气势却大不如前了。
长大了,不只是病痛,烦恼也多起来。是否要留京,家弟的小事故,考研的压力……连带着宿舍也沉闷起来。最后一年我们俩以他需要静养为由,换了单独的二人间,从此更相为命,他最不好的那阵子,每天晚上睡觉都屏气凝神,怕他有个任何的闪失。知道早上听到他叮叮当当地要去图书馆占座复习了,才松一口气,他风风火火地走了,才敢又重新沉沉入睡。
现在想起来,仍然记忆犹新。大学的日子实在混账,什么好都没落下不说,还害得阿德成了药罐子。
自毕业就没有再见,不仅不再见,联络也变得几乎没有。虽然他仍然留在我联系人里人最少最显而易见的那一栏,但我几乎没看过他上线。有时候我想,他去了新的学校,认识了新的朋友,也许找到了女朋友,生活嘛,一切向前看。
就好像以前常常卧谈某件纠结事件时,我俩都会很有默契地倒头一歪,撂一句“明天再说吧”,然后进入梦乡。也许什么事都应该明天再说,明天一切好说。
也许再睁开眼,时光流转,转眼间仍然是我俩不知疲倦的嬉笑怒骂插科打诨,是我推搡着不明就里的阿德走入早有预谋的生日包厢,是阿德带着我抱回来的小白狗如获至宝地走在学校和宿舍间的天桥,是我俩酒醉三巡夜半三更地冲着女生宿舍的大肆小便,是数不清多少个清晨黄昏的结伴同行,是习惯性没几天就要来一次的吃喝挥霍。阿德爱唱的歌是谢霆锋的《游乐场》,阿德爱吃的是西街残街交汇处的久久鸭翅,阿德最爱去的台球厅是粥铺边上地下室的那一间,阿德最爱看的美剧是《老友记》,他最喜欢里面的Chandler Bing,and me too。
我真的真心实意地祝你好。
-
露儿给我发短信,说要来北京。
算一算,也有两年多没见了。作为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我们,与其他姑舅叔姨家的小辈比起来,比我小四十一天、从小同学9年的露儿,是我最亲密的兄弟姐妹。
住得近,又是同班同学,年纪又相仿,连名字都是成对的——我旧时唤作“雨儿”,而她是“露儿”,雨儿露儿,本应是最亲密的一对兄妹,二人同心,其力断金才对。但现在回想起来,闹矛盾犯别扭的事迹,却总是抢先浮现。
要说起来,也无非是小孩子的一些无理取闹。比如只是为了争夺一颗好吃的糖果,或者一起做了坏事互相推诿。
记得有一次在露儿家里看电视,舅妈买回来一个西瓜,剖开变成两个半圆,可当时桌上只有一支勺子,露儿天时地利,就一马当先抢了过去开始美滋滋地挖起来。我站在一边,只听见舅妈说:“露儿,去厨房给小雨拿一支勺子来。”
我想换做是别人,露儿一定唯命是从,或者根本就不会跟我抢那个勺子。但偏偏是我,只小了四十一天就偏偏要跟在后面枉作一辈子妹妹,又是平时争锋吃醋分毫不让的死对头,露儿嘴一歪,眼一白,斩钉截铁地说:
“他自己不会拿吗?”
以舅妈的脾气,当下我就知道有好戏看,果不其然,露儿话音刚落,舅妈就扬起手用力挥去,叮叮当当,勺子,西瓜,还有嘴里正要吐的籽,一股脑全部摔在地上。然后,伴随着凄惨的哭叫,我识趣地走掉了。也许露儿还要面临一阵狂风暴雨,我很不愿意置身这种气氛,只好赶紧消失。
说个题外话,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没出息,表现在我本来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情,甚至大肆幸灾乐祸,拍手叫好,要看着别人出丑。可每当无论是谁,这个人我多么腹诽、讨厌、怨恨、不待见……当他真的摔了个狗吃屎,我又看不下去,又会觉得尴尬、同情、怜悯、于心有愧——就算他出丑其实没有我什么责任,但……好吧,我只能说我真的是外强中干啊我!
后来就有了小心眼,依靠自己的力量,太有限。再加上露儿比我单纯善良,当我学会了栽赃嫁祸以及借刀杀人后,她就被我害得很惨。大人们,都觉得这个小女孩怎么一点也不文静,祸事百出,相比之下,我就乖巧多了。
然而露儿确实是比我善良,在我们争得最凶的日子里,我记得好像是竞选班长吧,以我心高气傲骄横跋扈的个性,既然我参加就一定要当选,不然我就不参加。而且,当时的我,生活在自己学习好,人缘又好,领导能力又超强的世界里,还顺便长得很可爱,心想这班长不是我还能是谁。
结果,不是说爬得越高摔得越惨?统计完投票,绝大多数的同学把票投给了一个不起眼,学习成绩平平,脸上除了微笑没有其他表情的女生,虽然她后来也变成我的好朋友,但当时的我哪管那么多,只知道我的舞台散场了,灯光熄灭了,演员谢幕了,全世界的花儿都谢了……
更重要的是,这太丢脸了。
对我来说,面子永远放在第一位,当下我在不到统计完毕,老师宣布结果之时就火速冲出教室,飞奔出去很远,躲在一个角落里,还不敢大哭,只是细细品味悲伤,觉得已经被全世界抛弃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听见声音,一回头,发现是露儿。她什么时候来的?她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眼泪太多,已经假装不了了。但,我还是赶紧挤出白眼+傲慢的表情,表示我只是有点生气,男子汉大丈夫哭什么哭。
露儿没有管我的熊样,她只是轻轻叫了我一声“小雨哥哥”,然后拍拍我,说:“他们都是乱投的。”
这件事被我印象深刻地记到现在,从当时我就明白,露儿不仅仅是我的同学,我的朋友,更重要的,她是我的家人。我无论如何沉沦,她不会抛弃我。
高中以后,我们就分开了。以前一起去上学,又一起放学。平时放假也常混在一起,一条绳纲,走在路上,旁人总说是龙凤胎。当然,我们互相都不以为意,都觉得对方比自己丑太多,这些路人是没长眼。只有寒暑假才见面,平时再也不用斗争,关系变得更加亲密,开始觉得这个妹妹不只是妹妹,还是很重要的好朋友。有一些事,不敢对同学说,也不能对家长说,看来只能对露儿说。
我也知道露儿的很多小秘密,什么第一个男朋友,哪一门科目不及格,大学里都在胡混些什么……我俩默契好得很,不用打马虎眼,在家里互相维持形象,变得团结和睦,而不是像小时候互相揭短,看不得对方好了。
露儿说:“我在你那里只是暂时借住几天,一旦工作定了就可以立刻搬走。”
我只觉得她见外,我说:“你放心,你只管住,我还赶你走不成。”
她不好意思,她说:“我不是说你要赶我走啦,你要不要我从湖北给你带点什么?”
我说:“你什么都别带,来了我请你吃饭。”
露儿之前在连锁酒店做管理,很好笑,以我刀山火海上天入地的个性,有一次沦落到险些要露宿街头,还是在外地。一个人在路上凄凄惨惨,不认识路,根本连去哪都不知道。正巧路过露儿工作的连锁酒店,立刻冲进去给她拨电话,谁知她刚值完班正在睡觉,我说:
“快救济我,我在你们XX的分店,我没地方去,我要在这边过夜。”
她大概没睡醒,她说:“谁呀?”
我又气又好笑,没搭理她,过了两秒,电话里传来她惊惶失措的声音:“啊?你怎么跑到XX去了?再说了,现在几点了,陈柯文,你还知道时间吗?”
我对着电话大笑起来,我说:“我当然是知道时间的,只是我不知道你现在不收留我我还能去哪里。”
她无奈,气急败坏地说:“把电话给大堂经理。”
有了这一次,我胆子大了起来,常常半夜三经,沉醉不知归路的时候,找酒店让她安置我。她一面拿我没办法,一面又规劝我不要流连花街,还吓我要告密。
告密,我总是忍不住想起来,小时候,连对方考试没超过90分,我俩都会争先恐后小题大做地跑回家里告密。本身告密这件事,是有乐趣的,然而现在年纪大了,不会再大惊小怪,也知道互相掩护了。
露儿这次来找工作,我很想帮帮她,无奈能力人脉都有限,我只能衷心希望她足够幸运,足够顺利。
我又怕给她压力,于是我决定她不说,我就不问,就当是来旅游也好。
我到很大了,才发现兄弟姐妹们虽然不再像小时候整天在一起,联系得那么紧密了,但冥冥中却好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这些年,我不顺的时候,她也总有烦恼;而当我顺遂了,她也慢慢有些起色。
拴在一起的蚂蚱,还是融到一起的雪花比较确切呢?
也许因为是兄妹,本来就长得像,生活也像,两个相似的人,命运也就比较相似。
亲爱的露儿,当我好的时候,我希望你像我;而当我不好的时候,拜托你拿出小时候的鄙夷神色,离我远远走。

-
2011-08-01
爷爷,来,吃个冰棍! - [indignation]
晚上回来的时候,一路上一前一后走着两母子。母亲拎着从批发市场买回来的冰棍,儿子在前面吃一根,拿一根,兴高采烈,蹦蹦跳跳地走。
酷暑难当,我也不觉有些口渴,心想快些回家饮冰才好。
快到家了,远远见到楼道门口的树荫下,坐着个乘凉的老头,拿着冰棍的小朋友冲他跑过去,递过手里那只还没拆的冰棍,嘴里甜甜地说:“爷爷,来,吃个冰棍!”
哦,原来是为了给爷爷吃,所以拿在手里的。我只道是小孩子贪得无厌,吃着嘴里的,看着锅里的,永不满足。原来是我先自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爷爷听了那虽稚嫩但甜甜的话,心里自然是高兴的——孙子这么惦记自己。人之将老,牵挂亦少。也许儿子媳妇,女儿女婿的心思全部被小家伙们瓜分完了,也许老伴也撒手西去,大多的时候,形单影只,心情悲凉。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好在还有这个天真无邪心无杂念的小孙子,也许是一脉单传,又抑或开枝散叶,但中国人追求的不就是这样,代代相传,永无止境。
也许出于本能,诸如幼时家里吃鱼,妈妈总说“我爱吃鱼头,不爱吃鱼肚子”,我听见爷爷慈祥地说:“爷爷不热,你自己吃。”
怎么会不热?斗大的汗珠顺着老人那纹路已摧城拔寨的脸庞滑落,一旁的大树上,知了声声叫着夏天。
小孙子见本意遭到忤逆,也是不依不饶,嘴里一直喊着“爷爷吃一根嘛,吃一根嘛……”。
我在一旁,心头微微感动。但就在此时,小朋友身后的妈妈走了上来。这个女人,她用了最平淡但却是天底下最薄情寡义尖酸刻薄的语调,慢悠悠地说:“爷爷不热,咱们快回家。”
小朋友听了妈妈的话,有些丧气,有些依依——但还是收回那尚未拆开的冰棍,跟着妈妈走了,留下老人独自坐在原地。
老人出神地望着前方,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只是再平凡不过的小区景色。不知他是在看景色,还是想着自己的心事。
也许他在想,还好刚才忍住没吃,不然还不落下口角;也许他想起了自己的女儿,如果是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刚才就能心安理得得享受着夏日里难得的清凉。
也许是因为炎热的天气,我有些愤愤。
人都会老,现在你是很年轻,等你老了,试试看。
-
今年过年,恰逢我骨折无法回家,爸妈于是千里迢迢来北京看我。
老爸是农历腊月出生的,不知他是否意识到,2011年他人生的第49个年头,是在离我们湖北老家一千多公里的祖国首都开始的。
他生日附近的那几天,我稍微康复了些,他扶着我,我一瘸一拐地,开始出门溜达。我家附近有个还算知名的商场,我预备带着老爸去转悠转悠,踅摸踅摸个礼物送给他。当然,他惦记着我的脚,压根儿没有预料到。
一路上,他不停问“脚疼不疼”或“我们往回走吧”?直到听到我的回答都有点不耐烦了,他才稍微噤声了些,和我顾左右而言他。
平心而论,那天是我骨折后第一次出门行走,肯定是疼的,而且后来的复诊证明,第一天复健的确不应该走那么久。但只要人有个坚定的目标,那么他就百折不挠。以前,我的确没有毅力,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什么事情都半途而废,我就一直认为我是一个斗志平平,自甘平凡的小人物。直到我发现目标的重要性并且找到了我的目标之后,我才像春回大地后苏醒的一只熊,端午过后出洞觅食的一条蛇,破茧成蝶的一只蛹那样,开始了真正的人生。
这都是题外话,总之我们就一路走到了商场。我忍不住要坐下来,首当其冲进入了一家鞋店。鞋店可以坐,没想到老爸竟坐不下来,面对一排排商算精美的鞋子看上了瘾。
左看看,右看看。生活在小城市,没见过的东西比较多,我坐着看着他的背影,有些憨态可掬的模样,但——当然也有些老态了,这是我的爸爸。我撺掇他:
“有喜欢的就试试。”
肯定是有喜欢的,只是想到自己也不是富裕人。最终拿了两双二百上下的鞋到我旁边,低声对我说:
“这两双都是打折了的,而且也有我穿的号码。”
我一阵心酸,但还是面带微笑地说:“那就快试试,好看就买了。”
老爸是容易被控制的人,试来试去,又被我一阵夸奖,也有些想买了,我眼看时机已到,当机立断地说:
“来,买了吧,我给你买。”
他立刻说:“我又不是没钱,我要你买什么买。”
我于是说:“我买,给你当生日礼物。”
听到我这么说,心里肯定是开心的,于是便默认了。记得小时候,我也是为了祝他生日快乐,就和小伙伴一起骑自行车到很远的郊外去采了束花回来,另外还写了张卡片,他看到也高兴得不得了,花儿虽然早已香消玉殒,但那张卡片现在还放在钱夹里随身带着。
我买完鞋,叫他别脱了,穿上新鞋回家。但他不舍得,说要换了体面的衣服和裤子,再穿。
虽说是我给买的,但我给他的多,还是他给我的多?
一晃眼已经夏天了,又恰逢我换了新工作,新旧工作交接,外加试用期工资又稍嫌微薄,眼看要缴房租了,查遍自己所有银行户头余额,加来加去还是囊中羞涩。鼓起勇气给老爸打电话婉转表达了状况,挂完电话不到10分钟,老爸即火速支援3000元。还问我:
“够不够,还要不要?”
我家离银行也并不近,10分钟,老爸定是生怕我为难,顶着烈日一阵狂奔疾走。我知道,他的步伐已经不那么凌厉,他的身躯已经不那么矫健,他的手臂也已经不那么强壮,但他渴望我过得平安体面,希望我在外面健健康康的心情却从未减弱,甚至越来越强烈。强忍住鼻酸,电话里我只淡淡地说,“知道了”,我连“谢谢”都没有说出口。
我不是擅于表达感情的人,但不代表我不懂他的心情。
我知道,这一生,无论我多么疲惫,贫穷,痛苦,困难……爸爸是永远不会遗弃我,对我坐视不理的人。虽然我不再像小时候,可以和他生活在一起,但点滴细碎不足为外人道的这些小事,让我觉得我们分分钟都像共同度过。
爸爸,我没什么可给你,但求凭我这随口但唯心的三言两语,让你也懂得我的愧疚。我希望你永远健康,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