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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太好 别相信
2012-05-09
我没想到,夏天来得那么早;我还没想到来得那么早的,是我24岁的生日。
如果以前我跟你说过类似“我从来不过生日的啊”或“生日对我来说就只是平凡的一天”这样的话,那很可能是口是心非,掩盖我其实很希望被朋友们注意到我生日的事实,以及希望得到礼物或者替我办秘密派对之类的心情;但今年以来我还是一直在讲上述同样的话,不同的是,我讲它们的时候,是真心实意的。
显而易见却并不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今年本命年。都说本命年会衰到谷底,但在我23岁的时候我已经把腿摔断过,所以我实在想象不出来还会有什么更悲哀的事情在等着我。我愿意相信的是由于我这个人太时髦太前卫,所以也许24岁时的衰运,已经提前在23岁时到来了。对我来说,由于这是一个不好的生日,所以我真心觉得也没什么可过的,甚至连以往生日买新衣服穿的欲望都提不起来。
最重要的却也最恶俗的那个原因,是我觉得我已经长大了。生日蛋糕生日派对生日礼物,呃,感觉太幼稚了点。
这种感觉似乎来得有点晚,虽然我表现的一直比同龄人懂事成熟些,但我了解自己内心深处其实是挺抵触长大。我相信人都愿意当小孩子,简单纯粹天真无邪,变成大人有什么好?每天都带着各种面具做着违心的事以致于最后再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时反而心安理得,好像忘记了最初的自己一样,根本变成另外一个人。也许这么说有点太极端,但这个社会会逼着你越来越现实,所以也许很多人并不会完全迷失,但都多少会有点。这就是我最不喜欢长大的原因。
重点是就算不喜欢,但我还是长大了。以前十七八岁,或者二十出头,还可以跟着自己的师哥师姐一起插科打诨招摇撞骗扮小孩。现在自己变成圈子里的大人了,尤其又到了24岁,实在也不好意思不承认自己已经不是小朋友了。
完全坦诚面对自己其实很难,要不然我早就不会觉得自己还是个小孩。不过一旦放弃伪装了,反而也舒坦些。虽然不是小孩子了,但却也有了更多别的权利:
我是大人了,我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我可以饮酒吸烟,亦可以寻欢蒲夜;(老爸老妈别紧张,这么说只是文学手法……)我可以认真地去喜欢一个人,即便明知没有结果——因为只要我愿意,只要我开心,我就可以去做,哪怕是在别人看来怪诞无稽毫无道理的事,因为我已经长大了,我是一个成年人了。
我做的任何事,我会为它们想好后果。以我的个性,通常会设想一个最坏的后果,以致于很多事我也只是想想罢了其实并不敢做……另外长大了也是一把双刃剑,以前小时候那些撒野疯狂的事,却也不会再犯了。
在我这个初初长大的年纪,我开始整理自己的理想。如果到这个年纪我也没有实现它的能力,或者说必胜的决心的话,我是不是应该放弃了;如果我要放弃理想,那么我应该如何令自己融入到那个抵触已久的成年人的世界里面去。
这种想法挺痛苦的,一旦决定让自己面对现实,就会发现现实比以前还要更加残酷。就像以前小时候去看马戏团表演,到最后演出结束了,灯光熄灭了,所有的演员都手牵手出来谢幕,观众也都退场了,心里的那种既舍不得,又无可奈何的情绪。
好像长大以前都是生活在木偶剧里,突然长大了,才发现生活其实是一出最狗血最阴毒的宫斗戏,单纯天真?等着被玩死吧。
又好像以前做过的那些白日梦,总是一梦再梦,醒了还会傻傻幻想如果那些梦可以实现该多好,光那么想都会喜不自禁;而现在长大了,选择让自己现实些,即便是做梦时都会觉得那不是真的。醒了还更会认为,那都是梦。梦太好,别相信。
总之,今天我24岁。祝我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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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菠萝
2012-02-20
那时也许才五岁,被出差的老爸硬是假公济私地拖去了武汉。那应该是我第一次见识大城市,满眼的辉煌灿烂,人潮汹涌,深感自己的渺小不足道。
是春暖花开的季节,那时候的武汉樱树飘香,粉色的花瓣从天空兀自飘落,划过老爸的后背,落在我的肩头。我从未见过这样好看的花,也从未嗅过如此清淡的香。
除开舟车劳顿,一路的父子俩徘徊蹒跚,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风范。在巍峨矗立的黄鹤楼,郁葱清秀的中山公园,和人来人往的归元寺……到处都是我俩睁大的瞳孔和微张的嘴唇。武汉又盛产各类小吃,一路上的臭豆腐,三鲜豆皮,热干面,鸭脖子……我才知道民以食为天的真谛。
渐渐入夜了,老爸把我背回下榻的酒店,不知是身处异乡的害怕,抑或白天见闻太广,我想那是我人生中第一回失眠。
小孩子哭哭啼啼,胡乱缠闹,害得老爸也睡不了。只好好言哄我,再重新穿戴,说,好好好,咱们去逛夜市。
这句话非常有效,小朋友立即止啼,我诚心怀念幼时的好奇,人只要还会好奇,就会对这个世界有兴趣,有了兴趣,一切有了追逐的原因,有了积极的理由,有了奋斗的动力。
撒娇坐在老爸的肩上,两脚盘着他的头,夜市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老爸对我的溺爱。我并不害羞,一路上指点索要,很快,手里的小吃肉串已经握无可握。突然,一抹耀眼的明黄映入眼帘,一个中年的妇人,蹲坐在她小小的摊位,竭尽谄媚地吆喝着:“香菠萝,新鲜的香菠萝!”
原来只是菠萝,我却看得入迷了,只为那毫无瑕疵水嫩欲滴的艳黄。老爸没辙,他根本直接妥协,抽出钱包,买了一个看上去最美味的菠萝,一路又背着我回到酒店房间。
有了好看又美味的香菠萝,我不哭闹了,两眼直勾勾地看着老爸细细切开,再泡进盐水里,再拿出来用清水涮,再慢慢沥干。
终于可以吃了!我奋力张开嘴巴,狠命大咬下去。
哇!
嘴巴竟然直接被刺出血来,原来好看的香菠萝根本没有熟透,又硬又酸,充其量只是徒有其表!想起刚才那个妇人勾引我买菠萝的神色,简直是最毒妇人心。这下子,不仅口舌破皮流血,连别的美味小食品也接近不得了!
老爸在一旁忍不住笑我,我旋即又故技重施,哭闹起来。
老爸见状有点恼,厉声说:“菠萝也买了,你现在又怎么了?”
我抹了把眼泪,理直气壮地说了一句让他彻底傻眼没辙,耸肩完败的狠话:
“我想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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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
2011-12-14
前两天忽然发梦见到你,还是一副唯我独尊酷毙了的神情,你冷冷地说说:“dude,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从那个形影不离,天天见的岁月,到现在几乎音信全无,好久不见的日子,过了多久了?很久了?但我还是常常想起你,在想起你的时候,脑子里会浮现你的音容笑貌,或者说,嬉笑怒骂。过去很久了么?但我从未对你感到陌生。
坦白讲我没以为会跟你成为老友,那时候第一眼看到你,只觉得这个人怎么那么复杂,融合了强壮、黝黑、愣头愣脑、难沟通、以及倒霉这些特质。但那只是第一印象,虽然这其中有一些在日后让我发现,其实是真的……我记得第一次看到你的那一天是2005年的9月5号,这个日子很好记,因为那也是我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大学报到的日子。那一天你与众不同地,一个人像搬运工一样携带着一整部台式电脑——你没有看错,的确是台式机,从千里之外的广东省大驾北上,我只能说,唔,是一个另类的人……
日后的某一天,当我俩满腔热血地从朝阳公园一人卖了一辆赃物二手自行车,你得意洋洋我气喘吁吁地骑回学校时,我说:“阿德,我骑不动了,我这辆没你的好骑。”
你说:“放P,老子不信。”
我只好说:“不信我们换着骑,你就知道了。”
一换,果然证明我所言非虚。在那一刻我想清楚了两件事:第一,我最初看到的阿德身上的倒霉特质,正在不可避免地向我蔓延;第二,他真的很粗鲁。
再后来,随着我们的赃物自行车再次变成赃物,我们从有车一族被打回原形。从此走上了只能并肩走路,无法骑车耍酷,干嘛都要拼命省钱以免饿肚的辛酸道路。
插播一句:虽然是工科生,但我表示对押韵神马的毫无鸭梨。
那时候,发生了一件很严重的事,这件事,对我幼小纯洁的心灵造成的强大影响,直到现在还在继续,继续,续,玉,亿……就是这件事,彻底改变了我跟阿德之间的关系!
那阵子,为了弥补自行车凭空消失的损失,一切娱乐活动被局限在宿舍内。时维九月,序属三秋,QQGAME搭乘着新中国第一批宅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美好春风,在我俩中蔓延开来。
有一天,当我独自在宿舍打游戏时,那件事,就这么发生了。。。
当时,我没关门,宿舍里除了我打游戏的声音以外,没有别的动静。游戏中,我遇到了一个强大的对手,一直秒杀我,我杀红了眼,全神贯注,压根没有注意到阿德已经悄然回到了宿舍,走到了我的背后!
当时,随着我又输了一局后一连串珠落玉盘的脏话,背后的阿德突然把手放到我的肩膀上,我一惊,冷汗连连,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这光天化日的,难道你想?!
果然,被我猜中了,阿德又故技重施,那就是像老虎拎小鸡似的把我从椅子上抓起来再扔到一边,自己果断坐下,并且意气风发地甩甩头,同时撂下一句义正言辞的对白:“敢欺负我柯文!”然后开始了游戏。
他比我玩的好,在帮我报仇之后,方得意地离开,并且留给我一个“怎么样?!”的风骚眼神。这件事也让我认识到两点:第一,我现在还打不过他,关于屡屡被他鸠占鹊巢不让我玩游戏这件事就先忍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呐!第二,“敢欺负我柯文……”,好吧,我承认这句也许只是无心的话,有顺利击中到我。在那些没有亲人在旁,又没有故交相伴的岁月,我只有阿德。阿德是我的室友,是我的同班同学,更重要的是,he is my best and only buddy~
阿德阿德阿德,我想最初的那两年,你也只有我。你问我,哎,北京的冬天会不会冷死人。我心想,我也是处男,这些问题我怎么知道?但我的个性是宁愿瞎掰都不会说“我不知道”这四个字,于是我说,你放心,包在我身上,走,去买棉袄!
于是就一股脑来到了西单,天真无邪地买了一堆用不着的御寒衣物,想说要下雪了就把自己包成洋葱。我们在商场里指着每一双鞋,每一条围巾和每一件羽绒服,深有体会地评头品足:唔,这个太薄了,不行啦!这件还不错,但应该可以再厚点!这件够了,不错!
事实证明,北京的冬天大大超越了我俩的预期值。怕冷的是北方人,对我俩来说,冬天根本一件羽绒服,一件T恤,就够了。
好笑的是,虽然都知道我喜欢没事装懂,呼拢人,但阿德总是问我这问我那。他有一天说:“我要约会女孩子,送个什么见面礼好?”
我马上感到,肩负着革命同志的信任,我的担子比山沉!于是马上二话不说拉去街上买了个奇丑无比的毛绒玩具,是只红猪,还不是宫崎骏的那个红猪,也就是一只……红色的猪……当时阿德还带着难以置信的神情讪讪地说:“女孩子……会喜欢这个吗。。。”
不管了,虽然我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也真是够没品位,但那时虽然不懂,但是是真心在给他出主意。阿德,我的一片好意你已经心领了,对不?
阿德头大,嗓门大,肤色黝黑,身形挺拔又不拘小节,干什么都要做出一副惊天地泣鬼神大丈夫顶天立地的架势,让人避之不及!而我,虽然英俊潇洒器宇不凡,但跟他比除了在身高上还能不输阵以外,其他的都是他一夫当关。我俩走在一起,走在大名鼎鼎的基友之家——广院,不被误会是在当众搞基,真的很难。
那,被误会是搞基这种事呢,大家都不想的。我都想大家都有女朋友成双成对啊!但广院美女虽然多,要追到一个也是不容易的。其实做人最要紧的就是开心,面对流言蜚语,正所谓清者自清,没什么大不了的。好了,我肚子饿了,吃碗面先~
直到有一天阿德翘了体育课,老师在点名的时候当众说:“柯文,你的小男朋友怎么没有来?”我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不过这也没什么,如果搞基能遇到阿德这种对象,也蛮不错的。虽然不那么温文尔雅,起码孔武有力,做事有担当,也肯为别人着想。所以我偶尔想不通,这么好的一个男银,居然也光棍了一整个青春懵懂,45°仰望天空的岁月。
然而忽然有一天,我曾默默想过追不着女仔就算了,被误会搞基就算了——我俩似乎也乐在其中,起码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就在考研这件事的重压下,我没曾想过这件事对阿德来说有这么重要,他生病了。
那时候跟他一起去看电影,记不清是哪一部了,影片里杀手问药店老板:“世上最毒的,就是这种辽东鹤顶红么?”老板说:“NO,最毒的是人心。”在后来阿德生病以后,我发现最脆弱的其实不是孩童随意吹出的七彩泡沫,也不是才露出新绿色的荷叶尖尖,而是人心。
阿德这么一个壮如牛沉若山的青年小伙儿,心脏竟然出了毛病。每天宿舍桌上的药,触目惊心的吃法,我总是略带随意兀自镇静地开他玩笑说:“老兄,你吃的药比我吃的饭还多。”阿德也只好自嘲地笑笑,回我一句“是啊你怎么不说我小臂比你大腿还粗!”
只是以前,他不会在语气中流露出任何哪怕一丝丝的虚弱,一丝丝的犹疑,一丝丝的惊惶。他会霸气冲天不可违抗地,带着军临城下一统江湖的气场。现在的他,更像落了平原的猛虎,失了寒潭的蛟龙,遭了重围的霸王,只是那体格还在,气势却大不如前了。
长大了,不只是病痛,烦恼也多起来。是否要留京,家弟的小事故,考研的压力……连带着宿舍也沉闷起来。最后一年我们俩以他需要静养为由,换了单独的二人间,从此更相为命,他最不好的那阵子,每天晚上睡觉都屏气凝神,怕他有个任何的闪失。知道早上听到他叮叮当当地要去图书馆占座复习了,才松一口气,他风风火火地走了,才敢又重新沉沉入睡。
现在想起来,仍然记忆犹新。大学的日子实在混账,什么好都没落下不说,还害得阿德成了药罐子。
自毕业就没有再见,不仅不再见,联络也变得几乎没有。虽然他仍然留在我联系人里人最少最显而易见的那一栏,但我几乎没看过他上线。有时候我想,他去了新的学校,认识了新的朋友,也许找到了女朋友,生活嘛,一切向前看。
就好像以前常常卧谈某件纠结事件时,我俩都会很有默契地倒头一歪,撂一句“明天再说吧”,然后进入梦乡。也许什么事都应该明天再说,明天一切好说。
也许再睁开眼,时光流转,转眼间仍然是我俩不知疲倦的嬉笑怒骂插科打诨,是我推搡着不明就里的阿德走入早有预谋的生日包厢,是阿德带着我抱回来的小白狗如获至宝地走在学校和宿舍间的天桥,是我俩酒醉三巡夜半三更地冲着女生宿舍的大肆小便,是数不清多少个清晨黄昏的结伴同行,是习惯性没几天就要来一次的吃喝挥霍。阿德爱唱的歌是谢霆锋的《游乐场》,阿德爱吃的是西街残街交汇处的久久鸭翅,阿德最爱去的台球厅是粥铺边上地下室的那一间,阿德最爱看的美剧是《老友记》,他最喜欢里面的Chandler Bing,and me too。
我真的真心实意地祝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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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儿
2011-10-09
露儿给我发短信,说要来北京。
算一算,也有两年多没见了。作为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我们,与其他姑舅叔姨家的小辈比起来,比我小四十一天、从小同学9年的露儿,是我最亲密的兄弟姐妹。
住得近,又是同班同学,年纪又相仿,连名字都是成对的——我旧时唤作“雨儿”,而她是“露儿”,雨儿露儿,本应是最亲密的一对兄妹,二人同心,其力断金才对。但现在回想起来,闹矛盾犯别扭的事迹,却总是抢先浮现。
要说起来,也无非是小孩子的一些无理取闹。比如只是为了争夺一颗好吃的糖果,或者一起做了坏事互相推诿。
记得有一次在露儿家里看电视,舅妈买回来一个西瓜,剖开变成两个半圆,可当时桌上只有一支勺子,露儿天时地利,就一马当先抢了过去开始美滋滋地挖起来。我站在一边,只听见舅妈说:“露儿,去厨房给小雨拿一支勺子来。”
我想换做是别人,露儿一定唯命是从,或者根本就不会跟我抢那个勺子。但偏偏是我,只小了四十一天就偏偏要跟在后面枉作一辈子妹妹,又是平时争锋吃醋分毫不让的死对头,露儿嘴一歪,眼一白,斩钉截铁地说:
“他自己不会拿吗?”
以舅妈的脾气,当下我就知道有好戏看,果不其然,露儿话音刚落,舅妈就扬起手用力挥去,叮叮当当,勺子,西瓜,还有嘴里正要吐的籽,一股脑全部摔在地上。然后,伴随着凄惨的哭叫,我识趣地走掉了。也许露儿还要面临一阵狂风暴雨,我很不愿意置身这种气氛,只好赶紧消失。
说个题外话,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没出息,表现在我本来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情,甚至大肆幸灾乐祸,拍手叫好,要看着别人出丑。可每当无论是谁,这个人我多么腹诽、讨厌、怨恨、不待见……当他真的摔了个狗吃屎,我又看不下去,又会觉得尴尬、同情、怜悯、于心有愧——就算他出丑其实没有我什么责任,但……好吧,我只能说我真的是外强中干啊我!
后来就有了小心眼,依靠自己的力量,太有限。再加上露儿比我单纯善良,当我学会了栽赃嫁祸以及借刀杀人后,她就被我害得很惨。大人们,都觉得这个小女孩怎么一点也不文静,祸事百出,相比之下,我就乖巧多了。
然而露儿确实是比我善良,在我们争得最凶的日子里,我记得好像是竞选班长吧,以我心高气傲骄横跋扈的个性,既然我参加就一定要当选,不然我就不参加。而且,当时的我,生活在自己学习好,人缘又好,领导能力又超强的世界里,还顺便长得很可爱,心想这班长不是我还能是谁。
结果,不是说爬得越高摔得越惨?统计完投票,绝大多数的同学把票投给了一个不起眼,学习成绩平平,脸上除了微笑没有其他表情的女生,虽然她后来也变成我的好朋友,但当时的我哪管那么多,只知道我的舞台散场了,灯光熄灭了,演员谢幕了,全世界的花儿都谢了……
更重要的是,这太丢脸了。
对我来说,面子永远放在第一位,当下我在不到统计完毕,老师宣布结果之时就火速冲出教室,飞奔出去很远,躲在一个角落里,还不敢大哭,只是细细品味悲伤,觉得已经被全世界抛弃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听见声音,一回头,发现是露儿。她什么时候来的?她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眼泪太多,已经假装不了了。但,我还是赶紧挤出白眼+傲慢的表情,表示我只是有点生气,男子汉大丈夫哭什么哭。
露儿没有管我的熊样,她只是轻轻叫了我一声“小雨哥哥”,然后拍拍我,说:“他们都是乱投的。”
这件事被我印象深刻地记到现在,从当时我就明白,露儿不仅仅是我的同学,我的朋友,更重要的,她是我的家人。我无论如何沉沦,她不会抛弃我。
高中以后,我们就分开了。以前一起去上学,又一起放学。平时放假也常混在一起,一条绳纲,走在路上,旁人总说是龙凤胎。当然,我们互相都不以为意,都觉得对方比自己丑太多,这些路人是没长眼。只有寒暑假才见面,平时再也不用斗争,关系变得更加亲密,开始觉得这个妹妹不只是妹妹,还是很重要的好朋友。有一些事,不敢对同学说,也不能对家长说,看来只能对露儿说。
我也知道露儿的很多小秘密,什么第一个男朋友,哪一门科目不及格,大学里都在胡混些什么……我俩默契好得很,不用打马虎眼,在家里互相维持形象,变得团结和睦,而不是像小时候互相揭短,看不得对方好了。
露儿说:“我在你那里只是暂时借住几天,一旦工作定了就可以立刻搬走。”
我只觉得她见外,我说:“你放心,你只管住,我还赶你走不成。”
她不好意思,她说:“我不是说你要赶我走啦,你要不要我从湖北给你带点什么?”
我说:“你什么都别带,来了我请你吃饭。”
露儿之前在连锁酒店做管理,很好笑,以我刀山火海上天入地的个性,有一次沦落到险些要露宿街头,还是在外地。一个人在路上凄凄惨惨,不认识路,根本连去哪都不知道。正巧路过露儿工作的连锁酒店,立刻冲进去给她拨电话,谁知她刚值完班正在睡觉,我说:
“快救济我,我在你们XX的分店,我没地方去,我要在这边过夜。”
她大概没睡醒,她说:“谁呀?”
我又气又好笑,没搭理她,过了两秒,电话里传来她惊惶失措的声音:“啊?你怎么跑到XX去了?再说了,现在几点了,陈柯文,你还知道时间吗?”
我对着电话大笑起来,我说:“我当然是知道时间的,只是我不知道你现在不收留我我还能去哪里。”
她无奈,气急败坏地说:“把电话给大堂经理。”
有了这一次,我胆子大了起来,常常半夜三经,沉醉不知归路的时候,找酒店让她安置我。她一面拿我没办法,一面又规劝我不要流连花街,还吓我要告密。
告密,我总是忍不住想起来,小时候,连对方考试没超过90分,我俩都会争先恐后小题大做地跑回家里告密。本身告密这件事,是有乐趣的,然而现在年纪大了,不会再大惊小怪,也知道互相掩护了。
露儿这次来找工作,我很想帮帮她,无奈能力人脉都有限,我只能衷心希望她足够幸运,足够顺利。
我又怕给她压力,于是我决定她不说,我就不问,就当是来旅游也好。
我到很大了,才发现兄弟姐妹们虽然不再像小时候整天在一起,联系得那么紧密了,但冥冥中却好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这些年,我不顺的时候,她也总有烦恼;而当我顺遂了,她也慢慢有些起色。
拴在一起的蚂蚱,还是融到一起的雪花比较确切呢?
也许因为是兄妹,本来就长得像,生活也像,两个相似的人,命运也就比较相似。
亲爱的露儿,当我好的时候,我希望你像我;而当我不好的时候,拜托你拿出小时候的鄙夷神色,离我远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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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可给你
2011-06-14
今年过年,恰逢我骨折无法回家,爸妈于是千里迢迢来北京看我。
老爸是农历腊月出生的,不知他是否意识到,2011年他人生的第49个年头,是在离我们湖北老家一千多公里的祖国首都开始的。
他生日附近的那几天,我稍微康复了些,他扶着我,我一瘸一拐地,开始出门溜达。我家附近有个还算知名的商场,我预备带着老爸去转悠转悠,踅摸踅摸个礼物送给他。当然,他惦记着我的脚,压根儿没有预料到。
一路上,他不停问“脚疼不疼”或“我们往回走吧”?直到听到我的回答都有点不耐烦了,他才稍微噤声了些,和我顾左右而言他。
平心而论,那天是我骨折后第一次出门行走,肯定是疼的,而且后来的复诊证明,第一天复健的确不应该走那么久。但只要人有个坚定的目标,那么他就百折不挠。以前,我的确没有毅力,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什么事情都半途而废,我就一直认为我是一个斗志平平,自甘平凡的小人物。直到我发现目标的重要性并且找到了我的目标之后,我才像春回大地后苏醒的一只熊,端午过后出洞觅食的一条蛇,破茧成蝶的一只蛹那样,开始了真正的人生。
这都是题外话,总之我们就一路走到了商场。我忍不住要坐下来,首当其冲进入了一家鞋店。鞋店可以坐,没想到老爸竟坐不下来,面对一排排商算精美的鞋子看上了瘾。
左看看,右看看。生活在小城市,没见过的东西比较多,我坐着看着他的背影,有些憨态可掬的模样,但——当然也有些老态了,这是我的爸爸。我撺掇他:
“有喜欢的就试试。”
肯定是有喜欢的,只是想到自己也不是富裕人。最终拿了两双二百上下的鞋到我旁边,低声对我说:
“这两双都是打折了的,而且也有我穿的号码。”
我一阵心酸,但还是面带微笑地说:“那就快试试,好看就买了。”
老爸是容易被控制的人,试来试去,又被我一阵夸奖,也有些想买了,我眼看时机已到,当机立断地说:
“来,买了吧,我给你买。”
他立刻说:“我又不是没钱,我要你买什么买。”
我于是说:“我买,给你当生日礼物。”
听到我这么说,心里肯定是开心的,于是便默认了。记得小时候,我也是为了祝他生日快乐,就和小伙伴一起骑自行车到很远的郊外去采了束花回来,另外还写了张卡片,他看到也高兴得不得了,花儿虽然早已香消玉殒,但那张卡片现在还放在钱夹里随身带着。
我买完鞋,叫他别脱了,穿上新鞋回家。但他不舍得,说要换了体面的衣服和裤子,再穿。
虽说是我给买的,但我给他的多,还是他给我的多?
一晃眼已经夏天了,又恰逢我换了新工作,新旧工作交接,外加试用期工资又稍嫌微薄,眼看要缴房租了,查遍自己所有银行户头余额,加来加去还是囊中羞涩。鼓起勇气给老爸打电话婉转表达了状况,挂完电话不到10分钟,老爸即火速支援3000元。还问我:
“够不够,还要不要?”
我家离银行也并不近,10分钟,老爸定是生怕我为难,顶着烈日一阵狂奔疾走。我知道,他的步伐已经不那么凌厉,他的身躯已经不那么矫健,他的手臂也已经不那么强壮,但他渴望我过得平安体面,希望我在外面健健康康的心情却从未减弱,甚至越来越强烈。强忍住鼻酸,电话里我只淡淡地说,“知道了”,我连“谢谢”都没有说出口。
我不是擅于表达感情的人,但不代表我不懂他的心情。
我知道,这一生,无论我多么疲惫,贫穷,痛苦,困难……爸爸是永远不会遗弃我,对我坐视不理的人。虽然我不再像小时候,可以和他生活在一起,但点滴细碎不足为外人道的这些小事,让我觉得我们分分钟都像共同度过。
爸爸,我没什么可给你,但求凭我这随口但唯心的三言两语,让你也懂得我的愧疚。我希望你永远健康,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