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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之不得 何必自苦
20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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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无论喜欢上什么,求之不得,常常痛苦得不能自己。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有问题,太感情用事,太不现实。到现在终于明白,原来一切只是太认真而已。
好像失恋的时候,哭着问为什么?只听到:“你让我压力太大了,万一哪一天我忍不住出轨了,背叛你了,你还不得跳楼自杀?”
当下没有理智去想清楚,反认为自己太差,现在,只觉得失个恋而已,有什么好想不开,更不值得哭天抢地,死去活来。至于身体发肤,全是父母给我的,我没有权利自己毁坏任何部分,也就更谈不上自杀。当然,从想不开到想开,也花了我很多时间就对了。人总有想不开的时候,同理,人也总会想开。
想开了,就好了。但我疑惑的是,是否因为想开,凡事变得畏畏缩缩,踌躇不前?
好比再遇见喜欢的人,也只敢偶遇低头,见面微笑。回到家静静思索,发现自己已没有了懵懂年少时那份敢爱敢恨,上天下地的勇气,害怕历史重演,命中注定,只好退而求其次,享受我一个人的天长地久。
爱的太认真,就要冒着受重伤的风险;而轻描淡写地在一起,互不束缚,互不承诺,绝口不提爱字,虽说到最后一刀两断就不会太痛苦,各人来去无忧,但这也未免太漂泊,这种感情,给我,我倒不如拿出我一贯的独行侠论调,全副武装。
也许我就是会认真去爱的人,我觉得这没有错。但如果你的态度,是你以后万一会出轨,万一会背叛,我觉得这就不是我的问题了,换成谁会接受?起码你追求的,就不是认真的感情,而我是压根儿不去做那种 “玩玩而已”的事情的人。两个人既然在一起,虽然我也不相信海枯石烂,但起码要抱着能一起走下去的心情。连在一起的时候,就想到那么多后路,那还是算了吧。但这也怪我,年轻的时候,实在不懂事,不分好赖话,有眼无珠,不辨忠奸,到最后才自作自受,自食苦果。
不过这都是有好处的,起码我现在明白:
求之不得,何必自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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