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上回来的时候,一路上一前一后走着两母子。母亲拎着从批发市场买回来的冰棍,儿子在前面吃一根,拿一根,兴高采烈,蹦蹦跳跳地走。

      酷暑难当,我也不觉有些口渴,心想快些回家饮冰才好。

      快到家了,远远见到楼道门口的树荫下,坐着个乘凉的老头,拿着冰棍的小朋友冲他跑过去,递过手里那只还没拆的冰棍,嘴里甜甜地说:“爷爷,来,吃个冰棍!”

      哦,原来是为了给爷爷吃,所以拿在手里的。我只道是小孩子贪得无厌,吃着嘴里的,看着锅里的,永不满足。原来是我先自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爷爷听了那虽稚嫩但甜甜的话,心里自然是高兴的——孙子这么惦记自己。人之将老,牵挂亦少。也许儿子媳妇,女儿女婿的心思全部被小家伙们瓜分完了,也许老伴也撒手西去,大多的时候,形单影只,心情悲凉。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好在还有这个天真无邪心无杂念的小孙子,也许是一脉单传,又抑或开枝散叶,但中国人追求的不就是这样,代代相传,永无止境。

      也许出于本能,诸如幼时家里吃鱼,妈妈总说“我爱吃鱼头,不爱吃鱼肚子”,我听见爷爷慈祥地说:“爷爷不热,你自己吃。”

      怎么会不热?斗大的汗珠顺着老人那纹路已摧城拔寨的脸庞滑落,一旁的大树上,知了声声叫着夏天。

      小孙子见本意遭到忤逆,也是不依不饶,嘴里一直喊着“爷爷吃一根嘛,吃一根嘛……”。

      我在一旁,心头微微感动。但就在此时,小朋友身后的妈妈走了上来。这个女人,她用了最平淡但却是天底下最薄情寡义尖酸刻薄的语调,慢悠悠地说:“爷爷不热,咱们快回家。”

      小朋友听了妈妈的话,有些丧气,有些依依——但还是收回那尚未拆开的冰棍,跟着妈妈走了,留下老人独自坐在原地。

      老人出神地望着前方,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只是再平凡不过的小区景色。不知他是在看景色,还是想着自己的心事。

      也许他在想,还好刚才忍住没吃,不然还不落下口角;也许他想起了自己的女儿,如果是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刚才就能心安理得得享受着夏日里难得的清凉。

      也许是因为炎热的天气,我有些愤愤。

      人都会老,现在你是很年轻,等你老了,试试看。

  • 所谓喜欢你

    2010-09-21

            有人对我说,我喜欢你,真的喜欢你!但我却不想要和你在一起。

            我表示很疑惑。

            对我来说,若我喜欢你,自然就想要和你在一起。如若天不遂人愿,你不喜欢我,那么我就站在原地暗暗喜欢你一阵子,到最后忘记了事。但在我喜欢你的这段期间内,你若是愿意与我在一起,那么我当然是求之不得的。

            于是我告诉你我的想法,问你何以这样。你却说因为我觉得你¥#%#¥%!*(&#@¥¥%¥%……

            原来不想和我在一起,有那么多的理由,听得我像只落汤鸡,头先被你喜欢的好心情此时竟烟消云散了。

            先说喜欢我,却又觉得我这个不好,那个不好,是以万万不能在一起。听起来,有理有据,头头是道。我从不知道自己有这周身如此众多的缺陷,直让我自惭形秽羞愧难当了。

            一转念,觉得不对。我既这也不好,那也不好,你何必来喜欢我?你喜欢我一场,我没任何好处不说,反而给我这些打击,让我自行了断的心都有了,还反衬出你这个人是多么理智多么成熟多么一箭中的,形象光辉到不行,我看滚滚红尘里的痴男怨女们就数你最洒脱最淡定最不食人间烟火了呢!

            呸!

            你根本就不懂如何去喜欢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就是要照单全收。你喜欢我,哪怕我歪瓜裂枣尖嘴猴腮,那也是你的命;你不喜欢我,我为了迎合你这也改那也改,就算改到你终于喜欢上我了,那么我也不是我了,你喜欢的,也不是我,有什么意思?

            我自认虽然没有那么优秀,但也已经不错了。我所求不多,全世界只需要一个人来无条件接纳我的周身全部,您既不愿意,就不劳您费心了。

            喜欢我,却又说我这不好那也不好,却又不想要和我在一起,这算哪门子喜欢?

            走开啦!

  • 姗霞

    2010-07-23

            阿色怀上她的时候,村里的巫蛊们就大肆散播这个孩子不吉祥的传闻,还说她出事之后会给整个村子带来灾难。谣言散播到邻村,散播到整座大山,村长们聚集到阿色的家,劝她趁早把孩子打掉,不要生下来。

            阿色很倔强地坚持要生孩子,作为多年前战事遗留在村子里的众寡妇中的一员——其实,随着时间流逝,这帮寡妇们已经纷纷找到了她们人生的第二次归属,只有阿色和其他两三个女人还过着鳏寡孤独的生活,但就在这个春天,阿色,这个村子里所剩无几的大龄寡妇,就像五百年前蹦出孙悟空的那块神奇大石头一样,开始孕育起了一个备受争议的声明。

            阿色感到很委屈,她说:“这些年我过得那么惨,你们有谁关心过?现在我大肚子了你们都来了,还要我把孩子打掉……”说着说着,眼泪开始奔涌而出,于是村长和巫蛊们,只好纷纷摇头叹息,走出了阿色的屋子。

            就这样,伴着众人的冷遇,姗霞出世了。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漫天都是灿烂的晚霞,天边飘着的火烧云好像要把一切都烧了。大家惊异于天空的美丽,巫蛊们的谣言随着这罕见美丽的天空愈发沸沸扬扬。

            姗霞长大了,随着这几年的平安,阿色终于不再听到他人的诋毁甚至辱骂。姗霞美丽得就像一片高贵的流云,正如她出世当天的天空。姗霞拥有过人的智慧和胆量,她孤身一人走进峡谷深处,找到了传说中令人起死回生的植物;她顺着河流走出大山,带回来新奇的粮食种子;她在森林里发现了金属矿产,带领村民们将挖掘出来的战利品跟大山外面的商人们交换食物和马匹。姗霞只是一个小小少女,但所有村民都把她当做神。只有巫蛊们仍在宣称她的不详,宣称她终究会带来噩运。

            有一天,村里的阿南得了一种怪病,躺在床上过了三天就死去了。姗霞找回来的药材,似乎没有用。接着,村里的老人,小孩,妇女,无一幸免地染上了这种病。虽然村长从山外面请来了医生,也没有延缓这种疾病感染的趋势。医生除了缓解病情发作的速度外,也没有治愈的办法,表示自己没有遇到过这种病症,无从下手。

            巫蛊们在这时宣称:疾病是姗霞带回村里来的,因为她村子才会跟外面的世界有所接触。

            巫蛊们的这个断言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因为这条断言不同于一般的占卜那样,没有事实在背后支撑。村长动摇了,在山外面请来了更大的巫师,不幸的是,这位巫师在听说了姗霞出世以来的种种事件之后,也一口断定,姗霞就是造成疾病肆虐的罪魁祸首。

            他还说:“只有把姗霞绑在木桩上,用火烧死,才能解除这场灾难。”

            村民们似乎忘记了是谁让他们过上有吃有穿的生活,是谁让他们远离了吸血虫的侵犯,是谁让他们有了牲畜,是谁给他们带来了矿产。

            阿色已经变成了老人,她似乎忘记了多年前怀胎十月的艰辛,忘记了当时的忍辱负重,忘记了自己的倔强和坚持,也忘记了她酸楚的眼泪。

            姗霞就这样被绑在木桩上,在这个傍晚,天空如她出世时一般绚烂。

            也许是不忍心,也许是真的已经太淡漠,阿色不愿意跟着大家目睹这一场晚霞的泯灭,她默默地,步履蹒跚地转头走出了喧嚣的人群,走向了这个再没有了姗霞的村庄。

            这是一个不正常的世界。

    Tag:deviant
  •         自从三儿来了以后早睡早起的习惯坚持得很漂亮,虽然妮妮在地铁里拿出银质小镜子对我的眼袋指手画脚。阿德回家快十天,每天白天安静地生活,晚上一个人安静地入眠,想说话的时候,没有他,也懒得拿起电话。

            前几天还跟好友大聊迟来的春天,话音未落一场数载难逢的倒春寒就给我结结实实地开了个大玩笑。感到四处太冷漠,于是已经整理好束之高阁的冬衣,通通翻出来。忽冷忽热,惊魂甫定,这四月的天气多么像闹剧一场。

            趁着室友不在,骑着他的单车,四处偷闲去。

            夕阳西下的余晖,树枝绽放的点点新绿;路上神色匆匆的行人,吹起我衣角的北风。我喜欢这种孤单的感觉。

            在这个季节,我的家乡,应该是遍野金黄,油菜花开得正好,拉着风筝奔跑的小孩兴高采烈,南风带着湿热氤氲的水汽拂过人们的脸庞。

            长江绿如蓝的春水,武大校园怒放的樱花,肚大如斗的鲫鱼,家户橱窗飘出来的春卷香味……

            小时候的每一个清明节,一定会跟随家父踏青扫墓去。偶尔邂逅一片豆荚地,青豆的清香沁人心脾。此刻我从阳台望向南方,稀薄的早雾仍旧迟迟不肯散去。顺着这个方向,一千公里开外的地方,我的家乡,应该是一派盎然的春意吧。

            我想我与他人不同,别人总是在心酸寂寥,疾痛惨怛的时候思念家乡,思念亲人;而我却总是在这本应该阳光明媚的春天,不由自主地回忆起家乡那一个个生机勃勃的日出日落,清晨黄昏,还有那些跟亲朋好友在醉人的春风里恣意遨游,把酒言欢的美好时光。

            还以为春天来了,险些都要放纵自己的心去蠢蠢欲动跃跃欲试了,原来啊原来,阳光可以消失,北风仍能肆虐,四月简直跟冬天一样冷漠。

            我错了。

  • 都是有钱烧的

    2010-01-01

            从小到大,虽然四书五经唐诗宋词都爱得很,但最不欣赏古董古玩,既没有兴趣,也不屑得很。

            古董何以会那么值钱?无论从制造工艺,艺术水平,实用性等各个方面比较,古董跟现代产品绝对没有办法比较,唯一胜出的,只有它本身的年纪。

            看来这还得归结到属性上去。好比像人参,或者药酒就是越老越好,越陈越香;因为年纪大就等于药用滋补价值高,那钱花的值;然而电子类产品,买回来用一天市值就会往下掉一点,更新得越快,价也掉得越快。

            古董,多半是一些瓷器,玉器,或者金属制品。这些东西,放在家里,也只能看看,过过眼瘾。你总不至于在家拿着乾隆年间的瓷碗举着雍正官窑的酒盅对着你从supermarket(超级市场)里买回来的二十一世纪的太空蔬菜大快朵颐吧?那样的画面是不是很不搭?

            再说了,这些珍品古董都昂贵得很,萨达姆的儿子也只是拿着5元一张的美元卷雪茄抽吧?您就能拿着那些动辄价值连城的古董吃喝拉撒?

            想来想去,实在想不出来这些古董为什么值钱。论它们仅剩的观赏价值——因为实用价值几乎可以忽略,我倒宁愿去现代的瓷器专卖店买一件最普通的量产花瓶,做工技术绝对比几百年前的旧式官窑来得高超得多吧?

            当然了,我这样想,你们完全可以理解为是我肉食者鄙,不懂风情。玩古董的人,在乎的,也仅剩那一个像我这样鄙俗的山村野夫不懂的‘老’字了。

             如果我很有钱,我想跟别人炫耀我的富有,我也许会先买一栋豪华别墅,再买一辆顶级跑车,腕表也换成瑞士品牌,甚至镶上两颗金牙,每天满汉全席,路人哪怕骂我是土鳖暴发户,但我就图一个享受,鄙俗但随性的及时行乐。我绝不会花巨资买回古董来放在家里当摆设,摸不得碰不得还怕被盗。而且我还迷信得很,万一买回来一样背后有故事,甚至还有……灵魂的……那更郁闷。

            太姥姥是清朝人,她当年是大小姐,嫁得也很好,穿金戴银,照她老人家的原话说,脚踩的都是玉器。解放后一穷二白,家里的东西能变卖的都变卖了,只为糊口。她还在世的时候,古董鉴赏已经流行起来。她对这世道觉得很不满,有一天指着电视里的鉴宝节目大骂道:

            “就这破碗?还上万?那时候我们家给狗盛饭的碗都比这个精致一百倍!!”

            我们听她说这话,纷纷啧啧称奇,一脸崇拜。她老人家倒是怨怼过剩,一脸的不屑。节目演完了,她愤愤不平地骂道:

            “都是有钱烧的!!”

            哈哈。